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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唐小姐
手 机/微 信:13724414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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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资,是指注册会计师依法接受委托,对被审验单位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或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变更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验资分为设立验资和变更验资。
具体业务办理内容及收费请来电咨询:
1.验资业务约定书(我所提供);
2.被审验单位出资者《关于委托验资提供资料的承诺》(我所提供);
3.被审验单位出资者或个人的资信证明(企业法人会计报表、个人银行存款户等);
4.被审验单位的设立申请报告及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证书);
5.被审验单位出资者签署的出资有关的协议、合同和企业章程;
6.出资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7.被审验单位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8.全体出资者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的委托文件、代表或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9.经企业登记机关核准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0.被审验单位住所和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11.银行出具的收款凭证、银行询证函(我所提供,出资者签章);
12.由我所指定专人到银行询证,取回银行对帐单(或具有同等证明效力的文件)、银行询证费收费凭证及银行询证回函。
13.注册会计师根据不同验资情况所需要的其他资料;
发布时间: 2013/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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